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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教监〔2014〕94号 郑州市教育局转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

郑州市教育局文件
 
郑教监〔2014〕94号 
 

郑州市教育局

转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

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局属各学校(单位),市属高校:

        现将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通知》(教监〔2014〕63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宣传教育、学习落实。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召开专题班子会进行学习传达并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要利用充分利用校园网、校讯通等各种形式,迅速将《规定》要求传达到每一名教职员工、学生及家长。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争取全社会理解支持、积极配合和广泛监督,倡导文明健康的感恩、感谢方式,引领尊师重教的社会新风尚。

    二、强化督查、严肃问责。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组织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做到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强化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

    三、严格自律、公开监督。学校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带头执行规定,切实负起管理和监督职责。广大教师要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校讯通、校园网、公示栏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公布本区域本单位监督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做到有诉必查,绝不姑息。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371-66964270、66962196。

                          2014年9月15日

创建时间:2014-09-19 00:00